question-icon 实习生签了合同,不想交违约金可以吗?

我是一名实习生,之前和公司签了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离职,但是合同里有违约金的条款。我不太想交违约金,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可行,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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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层面来看,实习生签了合同后不想交违约金是否可行,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首先,我们要明确违约金在法律上的概念。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实习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通常是为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约束双方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实习生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并且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实习生出现违约行为时,从原则上来说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 然而,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必须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远远超过了公司因实习生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实习生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 另外,如果实习生能够证明存在一些法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那么也有可能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此外,对于实习合同,有些情况下可能并不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如果实习生与公司签订的是普通的民事合同,那么就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来处理违约金问题;如果属于劳动关系,还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判断。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如果实习合同不属于这两种情形,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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