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子女从父母多少岁开始赡养老人?
我一直想弄清楚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我爸妈现在快六十了,我不太确定从什么年龄开始,我就有法律上赡养他们的义务。想问问大家,法律到底是规定从父母多少岁起,子女就得履行赡养责任呢?
展开


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子女开始赡养父母的具体年龄。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产生,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子女就应当履行赡养义务。 从法律概念来讲,“缺乏劳动能力”指的是父母因为年老、疾病等原因,无法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以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困难”则是指父母的经济状况无法满足其日常生活的基本开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明确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一般来说,随着父母年龄增长,身体机能下降,劳动能力逐渐减弱,经济收入可能会减少甚至没有收入,此时子女就需要承担起赡养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达到某个固定年龄,而是要综合考虑父母的实际情况。如果父母虽然未达到传统意义上的老年年龄,但因特殊原因导致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子女同样要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