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的追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给朋友做了借款保证人,朋友到期没还钱,我替他还了。我想向朋友追偿这笔钱,不知道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这么做,所以想了解下保证人的追偿权的法律依据到底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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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的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法律依据。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0条明确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一条文是保证人追偿权的核心法律依据。它意味着,当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在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就可以向债务人去追讨这笔钱。例如,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了5万元的债务,那么保证人就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5万元。 其次,从法律原理上来说,保证合同具有从属性。保证合同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其效力从属于主合同。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实际上是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责任后,自然应该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这也是公平原则在法律中的体现,不能让保证人无端承受损失。 此外,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超过了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范围,那么对于超出部分,保证人一般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因为保证人的追偿权是基于其合理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同时,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抗辩权,而保证人未主张该抗辩权就承担了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在追偿时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保证人要行使追偿权,可以先与债务人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保证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例如还款凭证等。 总之,保证人的追偿权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在实践中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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