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近和朋友一起向银行贷款,银行要求我们作为共同借款人签署合同。我听说共同借款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不太明白具体是什么意思。想了解一下,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其中一人无法还款,另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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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同一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债务人要求全部或部分清偿。 在共同借款的情况下,如果借款合同明确约定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每个借款人都对全部债务负责。这意味着,如果其中一个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债权人(如银行)有权要求其他共同借款人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例如,如果你和朋友共同借款10万元,且合同中约定你们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即使你的朋友无力还款,银行也可以要求你偿还全部10万元。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在偿还债务后,再向你的朋友追偿他应承担的部分。 此外,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还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内部关系,应当按照各自的份额承担债务。也就是说,如果你们在合同中约定了各自的还款比例,那么在实际还款后,你可以根据这个比例向你的朋友追偿。 总之,共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民法典,其核心在于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确保债务能够得到清偿。作为共同借款人,在签署合同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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