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保证人怎样承担保证责任?
我给别人做了共同保证人,现在心里很没底,想知道要是债务人还 不上钱,我们共同保证人具体该怎么承担保证责任呢?是一起承担还是按什么规则来呀?我就是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好提前有个准备。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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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份额,那么保证人就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举个例子,比如有三个共同保证人甲、乙、丙,合同约定甲承担30%的保证责任,乙承担30%,丙承担40%。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按照这个份额要求各个保证人承担责任,而且这种情况下保证人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情况,如果共同保证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份额,那么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各保证人对保证全部债权的实现都负有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要求履行全部清偿责任。比如有两个共同保证人A和B,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当债务人不还钱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A承担全部债务的偿还责任,也可以要求B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时,保证人内部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按其内部约定的份额分担,没有约定的,应当依据公平的原则平均分担。
相关概念:
按份保证: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每个保证人仅就其约定的份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或者约定不明确,各保证人对全部债权的实现都负有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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