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怒防卫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一直言语挑衅激怒我,我没忍住还手了。我想知道在这种被激怒后进行防卫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相关依据来判定我的行为是不是正当的,会不会被认定为打架斗殴之类的,所以来问问激怒防卫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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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怒防卫,其实在法律里没有这个专门的词汇,和它相关的概念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就是指当我们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采取的制止这种侵害的行为。要是因为这个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在激怒防卫这种情况里,如果仅仅是对方言语上的挑衅,一般不能成为动手反击的正当理由。要是动手反击导致对方受伤,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但要是对方在言语挑衅后,进而实施了暴力攻击等不法侵害行为,这时进行防卫,就可能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过,防卫行为也得控制在合理的限度内,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也就是说,防卫手段要和侵害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比如,对方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拿刀把对方砍成重伤,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所以,判断激怒防卫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得综合考虑具体的情况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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