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注销登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名下有套不动产准备进行注销登记,但是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担心自己操作不符合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进行不动产注销登记的具体法律依据都有哪些,好让我能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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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注销登记是指因不动产权利消灭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从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注销的行为。 在我国,不动产注销登记主要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这从宏观层面明确了注销登记属于不动产登记的一种重要类型,受该条例的约束和规范。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不动产注销登记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其中第二十八条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不动产灭失的;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消灭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些具体情形为不动产注销登记提供了明确的适用条件。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与不动产注销登记相关。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规定,为不动产注销登记的法律基础提供了支撑。例如,物权消灭的相关规定,为判断不动产权利是否消灭从而是否需要进行注销登记提供了准则。总之,在进行不动产注销登记时,需要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来操作,以确保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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