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法定继承的法律特征。 第一,法定继承是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一般是与被继承人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的近亲属,比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这体现了法律对基于身份关系的亲属之间财产传承的重视和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就是根据亲属身份关系来确定继承顺序的法律依据。 第二,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和强行性。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来改变。这是为了保障遗产继承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避免因当事人随意约定而引发纠纷。例如,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原则来分配遗产,不能由某一个继承人自行决定遗产的归属。 第三,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只有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体现了法定继承的补充性地位。 第四,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具有公平性。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均等分配。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这些情况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遗产分配能够体现公平原则,兼顾不同继承人的实际情况。 总之,法定继承的这些法律特征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构成了法定继承制度的基本框架,对于保障公民的财产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