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旅游服务差额征税是怎么回事?

我从事旅游行业,最近听说有旅游服务差额征税这个说法,不太明白具体怎么操作。比如收入和成本怎么界定,哪些费用可以扣除,税率是多少等等。想详细了解下旅游服务差额征税的相关规定和具体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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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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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差额征税是一种税收计算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来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里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就是旅游公司从游客那里收到的所有钱,包括旅游团费等。而可以扣除的费用,像住宿费就是游客在旅游期间住酒店的费用;餐饮费就是游客吃饭花的钱;交通费是游客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比如机票、车票等;签证费是办理出国签证的费用;门票费是参观景点买门票的费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就是把部分旅游业务转包给其他旅游企业所支付的费用。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为6%,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扣除项目金额)÷(1 + 6%)×6%。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扣除项目金额)÷(1 + 3%)×3%。 纳税人选择差额计税的,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合理确定旅游企业的计税依据,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旅游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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