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签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代签的法律效力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认定标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合同代签的法律效力情况。 首先,代签合同在得到被代签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就好比你给了朋友一把钥匙,让他替你打开合同这个“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被代签人事先给予了代签人书面或口头的授权,并且代签人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就如同被代签人自己签订的一样,对被代签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例如,甲委托乙代签一份购买办公用品的合同,并明确告知乙购买的种类和预算,乙按照甲的要求代签合同后,甲就需要履行该合同的义务。 其次,在没有明确授权但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况下,代签合同也可能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虽然代签人没有获得实际授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签人有代理权。《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比如,某公司长期让员工A代表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同,后来公司不再让A签订合同,但没有通知合作方。A又以公司名义与合作方签订了合同,合作方有理由相信A有代理权,那么这份合同对公司仍然有效。 然而,如果代签人没有得到授权,也不构成表见代理,那么代签合同通常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被代签人事后不认可这份合同,那么合同对被代签人就没有约束力。例如,丙擅自以丁的名义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丁事后明确表示不同意,那么这份合同对丁就无效。 此外,如果合同本身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使代签手续完备,合同也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在遇到合同代签的情况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建议尽量取得书面授权,并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这样可以确保代签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