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我和父母之间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心里很痛苦,想和他们断绝亲子关系。但又不清楚这样做在法律上有没有效,以后会不会又有什么法律上的牵扯,所以想问问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
展开


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需要区分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还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这种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简单来说,就是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无论你们之间签订什么断绝关系的协议,或者有什么其他行为,法律都不会承认这种断绝关系的效力。例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并没有规定可以解除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是因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些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不能因为个人的意愿而随意免除。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则是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而人为设定的。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对于这种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依据《民法典》收养编的相关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所以,如果是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无法通过法律手段断绝;如果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在满足法定条件时可以依法解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