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离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撤销?

我和伴侣为了买房办了假离婚,当时签了离婚协议。现在伴侣想弄假成真,我不想离了。我想知道我们这种假离婚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撤销这个离婚,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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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假离婚”并非一个准确的法律术语。从实际情况来看,通常是夫妻双方为了实现某些特定目的,如获取购房资格、规避债务等,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者通过法院调解、判决离婚。 从法律效力角度来说,只要是通过法定程序办理的离婚,无论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一旦离婚证颁发,婚姻关系即解除。而通过法院诉讼离婚,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同样解除。也就是说,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这一概念,只要履行了法定离婚程序,夫妻关系就合法解除。 关于假离婚能否撤销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困难的。如果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在存在胁迫结婚等法定情形下,才可以请求撤销婚姻。而假离婚通常是双方自愿去办理离婚登记,不符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所以不能直接撤销离婚登记。 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一旦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也不能随意撤销。除非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等特殊情况,才有可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纠错,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是非常少见的。 不过,对于因“假离婚”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等内容,如果一方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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