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哪些法律特征?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担保的法律特征。 首先是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好比担保是主合同的“附属品”,它的存在依赖于主合同。例如,甲向乙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主合同),丙为甲的借款提供担保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借款合同因为违法等原因被认定无效,那么担保合同通常也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这一从属性特征。 其次是补充性。担保对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仅具有补充作用。在主合同关系的履行中,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比如在上述例子中,只有当甲到期不能偿还乙的借款时,乙才可以要求丙承担担保责任。这体现了担保是在主债务履行出现问题时的一种补充保障。 再者是相对独立性。虽然担保具有从属性,但它也有相对独立的一面。担保合同可以约定独立于主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条件、范围、方式等内容,这些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不过,这种相对独立性是有限的,不能完全脱离主合同的基础关系。 最后是保障债权实现性。这是担保最核心的特征。设立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实现。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担保权利,如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来获得受偿,从而降低自己的债权风险。例如,在抵押担保中,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这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其债权的实现。 综上所述,担保的这些法律特征相互关联又各有特点,它们共同构成了担保制度的基础,在经济活动和法律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