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其法律特征。 首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具有自动取得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这意味着,软件开发者一旦完成软件的开发,就自动获得该软件的著作权,无需履行登记、注册等手续。比如,你独立开发了一款小程序,从你完成代码编写的那一刻起,你就拥有了该小程序的著作权。 其次,具有专有性。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享有独占性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复制、发行、出租、改编该软件。《著作权法》第十条明确列举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等。以一款热门游戏软件为例,只有该游戏的著作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将游戏进行改编或者授权他人在其他平台发布。 再者,具有地域性。著作权的保护受地域限制,在中国获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仅在中国境内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软件开发者希望在其他国家获得保护,需要按照当地的法律规定进行申请和登记。不同国家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 另外,具有时间性。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是有一定期限的。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这些法律特征,有助于软件开发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软件被他人非法使用和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