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上学和男朋友打了结婚证有什么法律影响吗?
我为了让孩子能顺利上学,和男朋友去领了结婚证。但我们其实没打算这么早结婚,就是单纯为了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我想知道这样领了证之后,在法律上会有哪些影响呢?财产、责任这些方面会不会和正常结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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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只要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婚姻关系就已经合法成立。这和领证的初衷是什么没有关系,哪怕是为了孩子上学而领证,也和正常结婚在法律上具有相同的效力。 从婚姻关系上来说,自领证之日起,夫妻双方就享有了一系列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有给予帮助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在财产方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双方日后想要离婚,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同时,在子女抚养方面,双方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否因为孩子上学而结婚,一旦领证,在法律上双方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共同承担起照顾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责任。 另外,在债务方面,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了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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