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有哪些法律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赠与财产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行为,但其中涉及诸多法律问题需要我们了解。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赠与财产。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一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关于赠与财产的形式,它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不过,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赠与合同。书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写明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信息。例如,在赠与房产时,书面合同中应清晰记录房产的具体位置、面积等内容。 在赠与财产的过程中,有些财产的赠与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比如,赠与不动产(如房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应当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手续。只有完成过户登记,不动产的所有权才正式转移给受赠人。而对于一些特殊的动产,如车辆,也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接下来谈谈赠与的撤销问题。赠与的撤销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定撤销则是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在赠与财产过程中出现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协商是双方当事人自行沟通,达成一致解决方案;调解可以由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机构主持,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仲裁需要双方事先约定仲裁条款,由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诉讼则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总之,赠与财产涉及众多法律方面的规定,我们在进行赠与行为时,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确保赠与行为合法有效,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