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破解?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就住在一起了,现在有些事不太明白。比如我们一起买的房子、一起存的钱,以后万一分开了该怎么算。还有要是一方生病了,另一方有没有照顾和继承财产的权利。我想了解下非婚同居在法律上到底有哪些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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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同居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不构成事实婚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非婚同居关系并不受婚姻法的保护,而是适用民法等相关法律来调整其中涉及的财产、子女等问题。 首先,关于财产问题。非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比如房子、车子等,应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如果不能证明出资比例的,则视为等额享有。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这就说明非婚同居者之间不具有家庭关系,所以通常认定为按份共有。 其次,债务问题。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比如双方为了共同经营生意而欠下的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一方所负债务是用于个人消费等非共同生活的,那么另一方无需承担。 再者,关于子女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同样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 最后,关于继承问题。非婚同居双方互相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因为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等产生的,非婚同居者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对方的遗产。但如果一方在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留给同居的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可以按照遗嘱继承相应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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