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行为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合同欺诈行为指的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当出现合同欺诈行为时,欺诈方需要承担多方面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合同被撤销,欺诈方要把通过合同取得的财物还给受欺诈方,如果财物无法返还,就要按照财物的价值进行补偿。而且,如果受欺诈方因为合同欺诈遭受了损失,欺诈方要进行赔偿。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欺诈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此外,欺诈方还可能需要承担行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欺诈行为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所以,如果合同欺诈行为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欺诈方可能会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的处罚。总之,合同欺诈行为的实施者要为自己的欺诈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