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盖公章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私自盖公章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和公司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民事责任。从民事法律的角度来看,私自盖公章的行为可能构成无权代理。无权代理指的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如果因私自盖公章给公司或者他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有人私自用公司公章与他人签订合同,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那么行为人就要对公司进行赔偿。 其次是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私自盖公章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就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私自盖公章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会触犯刑法。比如,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就可能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如果利用私自盖的公章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还会以相应的罪名受到刑事处罚。 总之,私自盖公章是不可取的行为,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一旦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建议及时向相关方面坦白,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