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我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约定了利息。但我不太清楚这民间借款利息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性质,是正常的收益,还是有其他规定呢?我想知道它受不受法律保护,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来界定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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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性质是我们在处理民间借贷问题时需要清晰了解的重要内容。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民间借款利息是指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出借人因向借款人提供资金而获得的报酬。它本质上是一种基于资金使用而产生的收益。从法律角度看,它体现了出借方让渡资金使用权所应得到的经济补偿。 从法律规定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款利息做出了明确规范。根据该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如果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额外的利息,借款就是纯粹的资金借用关系。 第二种是约定不明的情况。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三种是有明确约定利息的情况。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例如,假设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那么四倍就是15.4%。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为18%,那么超过15.4%的部分就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性质既体现了出借方的合理收益诉求,又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我们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应当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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