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感觉医院的处理方式有点不对劲。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有哪些情形是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呢?我就怕自己遇到医疗纠纷却不知道怎么判断医院有没有过错,所以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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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了解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是很重要的,这关系到患者能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情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第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这就好比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一样,医疗机构在进行诊疗活动时,也必须遵守各种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如果医院或者医生违反了这些规定,比如医生没有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手术前的检查,那么就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第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就像一本日记,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等信息。如果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这些资料,就相当于隐藏了重要的证据,这种情况下法律就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因为正常情况下,医疗机构应该积极配合患者解决纠纷,提供相关的病历资料。 第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病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果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进行了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等行为,就破坏了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就好比考试时有人篡改了自己的答卷,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也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需要注意的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一定承担全部责任,在具体的案件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同时,如果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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