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法律层面,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当需要变更抚养权时,有以下法律规定: 首先是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比如直接抚养方失业,没有经济能力继续抚养孩子,而另一方经济条件良好且愿意抚养孩子等情况。 其次是变更抚养权的方式。一种是协议变更,即父母双方可以私下协商一致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然后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这种方式较为简单、快捷,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协议变更不需要经过法院,但为了确保协议的效力和日后的执行,建议对协议进行公证。另一种是诉讼变更,如果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议,那么要求变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主张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的变更情形。 最后是变更抚养权的程序。若选择协议变更,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后,最好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若选择诉讼变更,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然后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可能会组织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抚养权即发生变更。总之,变更抚养权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