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公司违法辞退有哪些法律救济途径?


当员工遭遇公司违法辞退时,有多种法律救济途径可供选择。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违法辞退”。违法辞退指的是公司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比如,员工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没有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公司却强行辞退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员工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根据该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公司应当继续履行;若公司不继续履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这是一种重要的救济方式。 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员工希望恢复和公司的劳动关系,继续在公司工作。这种方式适合那些对原工作岗位有深厚感情,或者认为原工作环境对自己职业发展有利的员工。而且,在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期间,如果公司不安排工作,员工仍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另一种方式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赔偿金则是15000×2 = 30000元。 除了上述途径,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来解决问题。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通过自愿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如果调解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四十五日内作出。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