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实施切脾手术时医生玩忽职守错切肝脏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在患者实施切脾手术时医生玩忽职守错切肝脏,这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责任。下面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是民事责任。这主要涉及医疗损害责任,也就是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错切肝脏的案例中,医生明显存在玩忽职守的过错行为,所以医院需要对患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患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其次是行政责任。对于医生玩忽职守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和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对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最后是刑事责任。如果医生玩忽职守错切肝脏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了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罪时,需要考量医生的主观过错程度、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患者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