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型犯罪的立法价值是什么?


持有型犯罪,通俗来讲,就是指那些只要行为人持有特定物品或者财产的状态,就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比如非法持有枪支、毒品等。 持有型犯罪的立法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它有利于强化刑法的社会保护机能。从刑法的目的来看,它不仅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在一些情况下,当无法确切证明行为人对特定物品的持有是用于何种具体犯罪行为时,如果不设立持有型犯罪,就可能让一些具有潜在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逃脱法律制裁。例如,某人非法持有大量毒品,但没有证据证明其是用于贩卖还是自己吸食等其他犯罪用途,若没有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一持有型犯罪的规定,就难以对其进行惩处,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的规定,就是为了在这种情况下发挥刑法的社会保护作用。 其次,持有型犯罪可以减轻公诉机关的证明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机关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来证明被告人有罪。对于一些犯罪行为,如果要求公诉机关必须证明持有物品与其他更严重犯罪行为之间的关联,这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难度很大。设立持有型犯罪后,公诉机关只需要证明行为人持有特定物品这一事实即可,降低了证明难度,提高了诉讼效率。例如,在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中,只要能证明嫌疑人持有枪支,无需证明其持有枪支是为了实施抢劫、杀人等其他犯罪行为,就可以依据相关持有型犯罪的规定对其定罪。 再者,持有型犯罪具有预防犯罪的功能。特定物品的非法持有本身就具有潜在的危险性,这些物品很可能会被用于实施其他严重犯罪。通过将持有这些物品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可以在源头上阻止犯罪行为的发生。比如,非法持有爆炸物,爆炸物一旦被使用,可能会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将非法持有爆炸物规定为犯罪,就可以在行为人持有阶段进行干预,防止爆炸物被用于实施爆炸等犯罪行为,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最后,持有型犯罪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与严厉性的平衡。刑法的谦抑性要求尽量少用刑罚手段,只有在其他手段无法有效调整社会关系时才动用刑罚。而持有型犯罪通常针对的是那些具有较高社会危害性的物品持有行为,在这些行为尚未造成实际危害结果时就进行规制,既避免了刑罚的过度使用,又能对具有潜在危害的行为进行及时控制,体现了刑法在保障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