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型犯罪是否属于状态犯?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对持有型犯罪和状态犯的概念有些混淆。不太清楚持有型犯罪是不是状态犯,想弄明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有没有专业人士能给我讲讲,它们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和区分的呢?
展开


要判断持有型犯罪是否属于状态犯,我们首先要明确这两个法律概念。持有型犯罪,简单来说,就是因为行为人持有特定物品而构成的犯罪。这里的持有,指的是行为人对特定物品处于一种事实上的支配和控制状态。比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只要行为人实际持有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就可能构成此罪。 而状态犯是犯罪既遂后,其造成的不法状态仍然持续的犯罪形态。也就是说,犯罪行为结束后,由该行为造成的违法状态还在继续存在。例如盗窃罪,行为人偷到财物后,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达到既遂状态,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违法状态会一直持续,直到财物被归还或者依法处理。 从两者的定义来看,持有型犯罪通常被认为是状态犯。在持有型犯罪中,当行为人持有特定物品的那一刻起,犯罪就已经既遂。此后,行为人持续持有该物品的状态,就是一种不法状态的持续。例如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旦行为人非法持有了枪支,犯罪既遂,而其持有枪支的状态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这符合状态犯的特征。 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许多持有型犯罪都体现了这种状态犯的特点。比如《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行为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后续的持有状态就是不法状态的延续。所以,从法律原理和司法实践来看,持有型犯罪属于状态犯。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