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是谁的?


在探讨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归属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首先,从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里虽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与工作人员的关系,但在雇佣关系中也有类似的原理。也就是说,当雇佣司机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时,一般情况下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这是因为雇主通过雇佣司机开展工作,获得了相应的利益,那么也应当对司机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负责。例如,司机按照雇主的要求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此时雇主通常要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事情就有所不同了。所谓故意,就是司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事故发生,还积极去实施。比如司机为了赶时间而故意闯红灯引发事故。重大过失则是指司机没有尽到一般人应有的谨慎和注意义务,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等。当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司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雇主先对外承担了赔偿责任,但之后可以要求有过错的司机来承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损失。 从交通事故的外部关系来讲,对于事故的受害人来说,他们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因为雇主相对来说可能更有赔偿能力,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权益得到及时的救济。而且受害人往往并不清楚雇主和司机之间的具体关系,要求雇主承担责任也便于受害人主张权利。 另外,如果事故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第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其他车辆违规变道导致雇佣司机的车辆发生事故,那么违规变道的车辆驾驶人就要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和司机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向第三人主张赔偿。 总之,雇佣司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的归属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司机的行为是否属于雇佣活动、司机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是否有第三人的因素等多方面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