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无效后责任如何分担?
我之前给人做了担保,签了担保合同。后来发现这个担保合同是无效的,现在债权人 要求我承担责任。我就想知道,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这个责任到底该怎么分担啊?我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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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担保合同无效后责任如何分担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当担保合同被认定无效后,责任的分担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一种情形,如果是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没有任何过错,而担保合同无效是由于担保人和债务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担保人和债务人要一起对债权人的损失负责。例如,担保人没有相应的担保资格,而债权人并不知情,此时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和债务人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形,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这是因为债权人和担保人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相对会减轻。比如,债权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没有认真审查担保人的资质,担保人也明知自己可能不符合担保条件却仍然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就不会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