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离婚经济补偿在哪里申请?


在辽宁申请离婚经济补偿,有以下两种常见途径: 协议离婚的情况:若夫妻双方就离婚及经济补偿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了离婚协议,那么通常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向特定的某个机构或部门申请,而是双方自行按照协议内容,由支付补偿的一方直接将补偿款支付给另一方,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交付、银行转账等,双方要保留好相关支付凭证,用来证明补偿已经履行。这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约定,法律尊重并保障这种自治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的情况: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或者对经济补偿存在争议,那么主张经济补偿的一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主张经济补偿的一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能证明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事实依据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对经济补偿的请求进行审查和判决。若法院判决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离婚经济补偿,在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主动履行,会按判决要求支付补偿款给应得方;若对方不主动履行,获得补偿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从支付方的财产中强制划出相应补偿款给应得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总之,申请离婚经济补偿要么通过双方协商按协议操作,要么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