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营业执照的住宅房,拆迁时算门面房吗?

我家的房子是住宅性质,但一直用于经营生意,也办了营业执照。现在面临拆迁,拆迁方说只能按住宅补偿,可我觉得应该算门面房补偿。我想知道有营业执照的住宅房,拆迁时到底能不能算门面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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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改商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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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有营业执照的住宅房是否能算作门面房,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且在实际中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住宅房和门面房的概念。住宅房是专门用于居住的房屋,其土地使用性质和规划用途通常都是居住。而门面房一般指位于道路一侧的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房屋,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 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有营业执照的住宅房在拆迁时就一定算作门面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补偿要根据房屋的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这里的房屋用途一般以不动产登记证书上的记载为准。也就是说,如果不动产登记证书上明确该房屋为住宅用途,那么原则上是按照住宅房进行补偿的。 不过,虽然房屋登记为住宅,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一直在用于商业经营,这种情况在拆迁补偿时也会被考虑。一些地方会出台相关政策,对于这种“住改商”的房屋给予适当高于住宅房、但低于正规门面房的补偿标准。这是因为实际用于商业经营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收益,与单纯的住宅有所不同。 在判断是否能算门面房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比如经营的时间长短,如果已经持续经营了很长时间,说明其商业经营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在补偿协商中更有理由争取较好的补偿。另外,经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包括是否依法纳税、是否有合法的租赁合同等,也会影响最终的补偿认定。 如果对拆迁补偿的认定结果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以先与拆迁方进行协商,提供相关的经营证据,争取合理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确定房屋的性质和应得的补偿。总之,有营业执照的住宅房拆迁时不一定算门面房,但实际经营情况会在补偿中得到一定体现,具体补偿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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