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承租人是否能对公房立遗嘱?

我租了一套公房,住了好多年了。现在我身体不太好,就想着能不能立个遗嘱,把这套公房留给我的子女。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作为承租人有没有这个权利对公房立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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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房遗嘱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承租人是否能对公房立遗嘱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公房的概念。公房,也就是公有住房,它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的,而承租人仅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非所有权。 遗嘱是指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这里强调的是“个人财产”,即立遗嘱人拥有所有权的财产。 由于公房的所有权不归承租人,所以承租人并不具备对公房进行遗嘱处分的权利。简单来说,承租人对公房只有居住和使用的权利,没有将其作为遗产留给他人的权利。 不过,在承租人去世后,其共同居住人或者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成员,有可能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向公房管理部门申请继续承租该公房。不同地区对于公房续租的条件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一般会考虑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时间、户口情况等因素。 如果承租人希望保障共同居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使用公房的权益,应该在生前积极了解当地公房管理的相关政策,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承租人变更等手续,而不是试图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公房。这样才能在符合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保障相关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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