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是不是意味着永远出不来了?
我有个亲戚被判了无期徒刑,家里人都很担心他这辈子就出不来了。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被判无期徒刑真的就永远不能出来了吗?是不是有什么办法可以让他有机会出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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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永远被关押在监狱,罪犯还是有机会出狱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无期徒刑的概念。无期徒刑是一种严厉的刑罚,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迫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但这并不等同于终身监禁,法律上为罪犯提供了一些回归社会的途径。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无期徒刑罪犯在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只要符合减刑条件,通过积极改造,最快在服刑十三年后就有可能出狱。 此外,还有假释制度。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所以,无期徒刑并不一定是永远失去自由,罪犯有机会通过自己的努力重新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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