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借款合同无效会产生以下几方面法律后果: 首先是财产返还。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在借款合同里,如果借款已经交付,借款人要把钱返还给出借人。这是因为合同无效后,就没有合法依据占有这笔钱了。比如说,小张借给小李一笔钱签了合同,后来合同被认定无效,小李就得把钱还给小张。而且不管双方对合同无效有没有过错,都要返还财产。要是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比如钱已经花掉且无法恢复原状等情况),那就得折价补偿。 其次是损失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带来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比如合同无效是因为借款人故意隐瞒一些重要事实导致的,那借款人就得赔偿出借人利息损失;要是双方都有过错,比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没还款能力还借款,双方就按各自过错承担责任。 另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要是借款合同里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其他条款依然有效。而且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比如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条款等。 如果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例如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等非法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 相关概念: 折价补偿:就是当无法原物返还财产时,按照财产的价值折算成一定的金钱等方式给予对方补偿。 过错相抵原则: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各自根据过错程度来分担责任。 恶意串通:指合同双方当事人非法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