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劳动合同丢了且没有证据怎么办?


当遇到自己的劳动合同丢失且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时,不用过于着急,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以采取的措施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要明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即便你自己的那份合同丢失,单位也应该留存有一份。 你可以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友好地向单位说明情况,请求其为你复印一份留存的劳动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通常情况下,正规的用人单位会配合你的这一合理请求。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你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比如,你可以收集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上面会显示用人单位的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卡等也是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的有力证据;如果有同事愿意为你作证,他们的证言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此外,你还可以留意与工作相关的其他材料,像业务合同、邮件、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能成为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间接证据。 总之,即使劳动合同丢失且暂无证据,通过上述多种途径,依然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