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通常有几个主要问题需要解决。首先是婚姻关系的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离婚需要通过合法的程序,要么双方协议离婚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要么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就涉及到孩子跟谁生活、抚养费的支付等具体问题。 再者是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这里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 最后,可能还涉及到债务分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要判断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总之,离婚案件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当事人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离婚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