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假的伤残鉴定书是否构成犯罪?


制作假的伤残鉴定书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伤残鉴定书。伤残鉴定书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和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对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后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在很多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比如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刑事案件的处理等过程中,是确定赔偿数额、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 从法律规定来看,制作假的伤残鉴定书可能触犯多个罪名。 其一,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如果该伤残鉴定书是由国家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出具的,那么制作假的伤残鉴定书就属于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二,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在一些情况下,伤残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的。如果鉴定机构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伤残鉴定书,情节严重的,就可能触犯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与证券发行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保荐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二)提供与重大资产交易相关的虚假的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此外,如果制作假的伤残鉴定书是为了在民事诉讼中获取非法利益,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之,制作假的伤残鉴定书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司法公正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还会让行为人面临刑事处罚的风险。在面对类似情况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