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公证财产归一方所有,离婚了是否有效?
我和伴侣在婚内做了财产公证,约定财产归我一方所有。现在我们打算离婚,我有点担心这个公证到时候会不会不算数。想问下这种婚内公证财产归一方的情况,在离婚的时候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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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公证财产归一方所有,在离婚时通常是有效的。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婚内财产公证。婚内财产公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的财产归属通过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的方式加以明确。这是一种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目的在于清晰界定财产的所有权,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而公证则是对这种书面约定的进一步强化和证明。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签订过程、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性以及协议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较高的证明力,一般情况下,只要公证过程合法合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离婚时,该公证就会被法律所认可。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公证无效。比如,如果一方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那么该协议可能会被撤销。又或者协议内容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也可能影响其效力。但这些情况需要有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事实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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