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但未同居彩礼需要返还吗?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和对象领了证,但还没开始一起生活,现在因为一些矛盾打算离婚。我之前给了女方不少彩礼,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彩礼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下关于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结婚了但未同居,在双方离婚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 首先来说说彩礼的概念,彩礼是按照各地习俗在结婚时,男方给付女方家庭的一笔财产。 在法律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而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就您这种结婚了却未同居的情况,正好符合其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这一条。所以,只要您向法院请求女方返还彩礼,并且能证明你们确实没有共同生活,法院一般是会支持您的请求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来证实双方未共同生活这一事实,这样更有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