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的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有补偿吗?


在探讨嫁出去的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是否有补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白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拆迁补偿本质上是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的一种经济补偿。也就是说,谁对被拆迁的房屋或者土地拥有合法的权益,谁就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只要出嫁女儿的户口还在娘家,并且在娘家所在的村集体具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等权益,那么她就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拆迁补偿权利。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则归其所有者所有。 具体到嫁出去的女儿户口在娘家的情况,如果娘家的房屋是女儿和家人共同所有,或者女儿在娘家有自己名下的房屋,那么在房屋拆迁时,女儿对该房屋的所有权部分对应的补偿是她应得的。如果涉及到土地征收,只要女儿在娘家所在的村集体被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她就有权参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分配。不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确定成员资格和分配方案时,可能会依据当地的村规民约。但需要注意的是,村规民约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果村规民约以女儿出嫁为由,剥夺了她应有的拆迁补偿权益,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女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嫁出去的女儿户口在娘家,在拆迁时通常是有补偿的。关键在于她是否对被拆迁的房屋或者土地拥有合法权益,以及是否被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