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在拆迁时是否有权利分得房屋补偿?


在探讨外嫁女在拆迁时是否有权利分得房屋补偿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等。而外嫁女,通常是指因婚姻关系而离开原户籍所在地,但可能户籍仍保留在原地或者发生迁移等不同情况的女性。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对于外嫁女而言,如果其户口未迁出,且在娘家所在村集体仍履行村民义务,那么她就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在拆迁时也应当分得房屋补偿。因为拆迁补偿的分配通常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基础的。 即使外嫁女户口迁出,但如果在新居住地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而在娘家仍保留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那么在娘家拆迁时,也有可能获得相应的房屋补偿。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基于该权利所衍生的拆迁补偿权益也应得到保障。 另外,如果外嫁女虽然户口迁出,但娘家的房屋有其合法的产权份额,比如是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房屋产权,那么在拆迁时,她同样有权利获得属于自己份额的房屋补偿。这是基于物权的相关规定,房屋产权人对其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拆迁补偿是对房屋产权的一种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外嫁女在拆迁时是否有权利分得房屋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其户口情况、在村集体的权益状况以及房屋产权情况等多种因素。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条件,外嫁女就有权利分得房屋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