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嫁女是否能分得征地补偿款?

我是个外嫁女,娘家这边土地被征收有补偿款。但村里说我嫁出去了就不能参与分配。我户口还在娘家,也有自己的土地。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讲,我到底能不能分到这笔征地补偿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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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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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外嫁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经济补偿。这笔款项通常会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对于外嫁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关键在于其是否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般来说,判断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户籍,二是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三是是否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外嫁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并且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同时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她就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当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权。例如,外嫁女虽然嫁人了,但她在娘家村还有自己的承包地,一直依靠这片土地进行农业生产获取收入,而且户口从未迁出,这种情况下她就有权分得征地补偿款。 然而,如果外嫁女出嫁后,户口已经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并且在新的居住地已经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享受了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相关权益,那么她就可能不再具备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也就不能再参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款分配。比如,外嫁女嫁入城市,户口也迁到了城市,并且在城市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不再依赖娘家村的土地生活,这种情况下她就难以再分得娘家村的征地补偿款。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外嫁女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请求调解处理。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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