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拆迁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强制拆迁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一系列资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拆迁人需要提交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这是启动强制拆迁程序的首要文件,申请书里要清晰地说明申请强制拆迁的原因、依据以及具体的请求事项等内容,就像是去办事得先写个申请说明自己要办什么事儿一样。 其次,要提供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裁决调解记录体现了在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组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行调解的情况,记录双方的意见和调解的过程。裁决书则是经过法定程序,由相关部门作出的关于拆迁补偿安置等事项的决定,它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了拆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行政裁决是强制拆迁的重要前置程序,裁决书和调解记录是对该程序合法性的重要证明。 还需要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这能让相关部门了解被拆迁人的想法和诉求,判断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合理或者未解决的问题。 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也是必备资料。证据保全公证是为了固定被拆迁房屋的现状,包括房屋的结构、装修、附属物等情况。一旦进入强制拆迁程序,可能会导致房屋被拆除,有了这份公证书,就能在日后对房屋情况有一个客观的记录,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拆迁人应当提供补偿资金证明或者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的证明。这是为了确保被拆迁人在拆迁后有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补偿资金证明要能证明拆迁人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拆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证明要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质量等情况;周转用房证明则要说明提供给被拆迁人临时居住的周转用房的相关信息。 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和具体拆迁项目的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比如,可能需要提供拆迁项目的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以证明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总之,申请强制拆迁提供的资料是为了保障拆迁程序的合法性、公正性,保护拆迁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