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需要什么材料?
我之前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了,现在打算申请复审,但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我担心材料准备不全影响复审结果,所 以想详细了解下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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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驳回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陈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以争取使商标获准注册的程序。
首先,需要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这是启动复审程序的关键文件,要在其中明确表达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和理由。在申请书中,要清晰阐述为何认为商标局的驳回决定不合理。
其次,要提供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这个原件是商标最初申请的重要凭证,能让商标评审委员会了解最初申请的具体情况。
再者,商标图样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也是必要的。商标图样是商标的直观体现,清晰完整的复印件有助于评审人员准确识别商标特征。
另外,《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也是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这份通知书是商标局作出驳回决定的正式文件,包含了驳回的具体理由等重要信息。
同时,申请人还可以提供与复审理由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可以用来支持申请人认为商标应该被注册的观点,比如商标的使用情况、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证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 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在准备材料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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