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所需要的材料都有哪些?


债权申报是指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一般来说,债权申报需要以下材料: 首先是债权申报表,要按照要求填写申报的债权金额、有无担保、有无诉讼、裁定或裁决以及债权形成基本情况等事项。比如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里要详细说明债权发生、变更等各种情况,机构债权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须由债权人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其次是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果是机构债权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若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个人债权人则须提交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要是委托代理申报,机构债权人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也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然后是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像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和复印件;若债权有担保,要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债权的发生及变更等原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债权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须提交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如计算利息,应附详细的计息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相关概念: 债权申报: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依法定程序主张并证明其债权,以便参加破产程序的法律行为。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出具,授予受托人一定权限,代表委托人进行某种法律行为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