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劳动关系有哪些有关事项?


在我国,确立劳动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它涉及到劳动者的诸多权益保障。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 首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双方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合作关系。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能仅仅依据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的用工行为,也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成立的组织,劳动者要具备劳动能力;劳动者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接受单位管理,并且所做的工作是单位业务的一部分,同时能获得相应报酬,满足这些条件,劳动关系就基本成立了。 另外,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还可以通过一些凭证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些凭证能从不同方面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对于劳动者来说,确立劳动关系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比如在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工伤认定等方面,只有确立了劳动关系,才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自己的权利。而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总之,确立劳动关系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维护劳动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