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我因为一些事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心里一直很不安,不知道这种状态要持续多久。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是多久呢?会不会无限期地监视下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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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视居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无论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是由哪个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其累计的期限都不能超过六个月。 这六个月的期限限制,是为了避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过度的限制。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属于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监视居住措施。 当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时,执行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的期限计算是很严格的。从决定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不会因为案件的进展情况或者其他因素而随意延长。 所以,对于被监视居住的人来说,六个月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时间限制。在此期间,被监视居住人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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