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罪?
我不太清楚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罪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之前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说要告我故意毁坏他的财产。我想知道这个罪具体是怎样定义的,会有什么后果,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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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罪,在法律上准确的说法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简单来讲,就是有人故意把别人的财物损坏或者毁灭,并且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这种行为就构成了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公私财物”,就是指公共财产和公民个人的财产。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财物的毁坏,还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如果是因为过失导致财物损坏,一般不构成此罪。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有毁坏财物的行为。这里的毁坏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物理上的损坏,比如把别人的汽车砸坏;另一种是功能上的毁坏,比如把别人重要的数据删除,导致数据无法使用。 最后,还得看毁坏财物的数额或者情节。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如果毁坏财物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就会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不过,不同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这个标准也会有所差异。另外,即使数额没有达到标准,但如果有其他严重情节,比如毁坏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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