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中调解的涵义是什么?


仲裁中调解指的是在仲裁程序里,仲裁庭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引导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一种活动。 从法律角度来看,仲裁和调解是两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是一种具有准司法性质的争议解决机制,由双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给中立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而调解则强调通过双方的协商和妥协来解决问题,通常由中立的第三方协助双方达成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这一规定赋予了仲裁庭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调解的权力,同时也保障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 仲裁中调解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它能够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利益需求,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自主决定是否接受调解方案。这与仲裁裁决的强制性形成鲜明对比,使得当事人在纠纷解决过程中拥有更大的主动权。 其次,仲裁中调解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相比于仲裁裁决,调解的程序相对简单,不需要经过复杂的庭审和证据审查过程,能够更快地解决纠纷。同时,调解也可以避免当事人因仲裁裁决可能带来的上诉和执行等后续问题,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 再者,调解有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在仲裁中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友好的氛围中进行沟通和协商,避免了因仲裁裁决可能导致的对立和冲突,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商业合作关系或其他社会关系。 最后,仲裁中调解的结果更容易得到执行。由于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当事人通常会更愿意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从而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和效果。 仲裁中调解是一种灵活、高效、友好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在仲裁程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既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又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和利益,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更加人性化的纠纷解决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