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劳动关系判决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该如何认定?


在了解驳回劳动关系判决的含义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者提供社会劳动,实现劳动价值的过程中形成的继续性的、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干活,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工资,双方形成的这种雇佣关系。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产生争议,诉至法院时,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劳动者主张的劳动关系不成立,就会作出驳回劳动关系的判决。这意味着法院不认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虽然在某个场所工作,但实际是与第三方有合作关系,并非受该用人单位管理和支配,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驳回劳动关系的认定请求。 那么,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必须是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等条件的自然人。比如,一家依法注册的公司和年满18周岁且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就符合主体资格。 其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就要求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像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等,并且工作是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还能获得相应的报酬。比如,劳动者每天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完成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公司每月按时发放工资。 最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一家餐饮公司的厨师,他的烹饪工作就是该餐饮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在认定劳动关系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参考凭证。总之,认定劳动关系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