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拖欠工程款风险的措施有哪些?


在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是一个常见且棘手的问题,它不仅会影响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为了防范拖欠工程款风险,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依据,在签订工程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合法。对于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节点等关键条款,要进行详细约定。例如,明确约定按照工程进度分期付款,每完成一定比例的工程,建设单位就应支付相应比例的工程款。同时,要约定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如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订合同时,要对这些重要条款进行明确约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其次,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及时做好工程进度记录、工程变更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各种施工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工作。这些资料不仅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也是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证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因此,施工企业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避免因质量问题导致工程款支付受阻。 再者,要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企业要与建设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了解建设单位的资金状况和支付能力。如果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资金困难或有拖欠工程款的迹象,要及时与建设单位协商,寻求解决方案。例如,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担保,如银行保函、保证担保等,以保障工程款的支付。 另外,要及时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如果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为施工企业追讨工程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最后,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信用评估。在承接工程前,施工企业要对建设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了解建设单位的信誉、资金实力、经营状况等情况。对于信用不良的建设单位,要谨慎承接其工程,避免陷入工程款拖欠的风险。





